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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0-030025
- 處分日期
- 2021/03/16
- 違規日期
- 2020/10/26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獲該管理委員會冷卻水塔運轉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0.1分貝,背景音量為46.2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47.8分貝,仍超出夜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及設施噪音管制標準(4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本局已於109年7月17日開立「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限期改善通知書」限貴管理委員會於109年8月16日23時59分前改善完成,請貴管理委員會儘速依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辦理改善事宜,倘經本局再次查獲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三段四四七號地下一樓B室之三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三段4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