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4-060042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違規日期
- 2024/1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應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承攬「113建字第0027號新建暨拆除工程」,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尚未審核通過前,其工程所產出有害廢棄物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即大於原核准數量之百分之十)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八一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府路1號7樓(西北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