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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23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違規日期
- 2017/1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1月8日至貴公司台南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廠之廢陶土、砂石等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廢棄物代碼:D-0499)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事業廢棄物貯存區之明顯處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力行二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鹽田里科技一路三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