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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80006
- 處分日期
- 2019/08/28
- 違規日期
- 2019/07/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辦理「臺中市太平區東平國小新棟教室及聯絡走廊補強工程(管制編號:B108LKZ082-1)」經本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營建工地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第6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第10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9月1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9月10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二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東路2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