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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20004
- 處分日期
- 2022/12/14
- 違規日期
- 2022/1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11月2日10時45分前往貴公司承造本市七股區下山子竂段上下排太陽光電系統工程,現場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記10點、車輛離開工地未有效清洗致泥沙帶出污染路面記4點,共計18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一七五號一五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七股區下山子寮段上下排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