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英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英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07-05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5/01
違規日期
2018/03/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廠電鍍作業製程有使用地下水,與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僅使用自來水不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7年5月31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專責人員,所送資料須經該人員確認簽名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二六七巷一八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彰鹿路7段267巷186號
統一編號
5923035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