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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皮件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1-03000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2/03/02
違規日期
2011/11/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罰鍰金額
NT$2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1年3月23日前,檢具將繞流口封閉之改善完成照片,報請本局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及97年5月1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水字第0970033963A號令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五二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田中央巷一八之八號
統一編號
237097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