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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6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6/10
- 違規日期
- 2022/01/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4,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中心所屬「經濟部工業局林口特定區(工二)工業區臨時應急污水廠」係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稽查時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87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784mg/L(限值:100mg/L)及懸浮固體626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五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林口區工四路三八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