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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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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12
- 處分日期
- 2025/06/05
- 違規日期
- 2025/04/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6條之6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廠現場人員使用破碎機進行粉碎廢塑膠行為,惟查該破碎機機具非原登載於許可之機械,再查貴廠廠外貯存大量廢塑膠,惟貴廠所貯存地點並未登載於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廠未經許可逕行廠外貯存,上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西里中山路八八巷三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竹西里中山路八八巷三二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