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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4/07/10
- 違規日期
- 2023/12/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2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本局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12年10月25日申請取得工廠登記證,曾於111年11月25日委託民X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運廢便當盒、廢機械包裝材等廢棄物共3.27公噸,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東路二段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柳營區環園東路二段二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