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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7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7/19
- 違規日期
- 2018/05/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本局派員稽查貴處主辦「新北市新店區安坑1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管制編號:F105F54004-1),工地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發現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土石方),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徑: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雖鋪設鋼板,惟該鋪面嚴重髒污未加以清洗,顯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雖設有加壓沖洗設備,惟進出車輛未清洗致出入口有明顯車痕髒污,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共計24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前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玫瑰路(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