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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違規日期
- 2021/08/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8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03號),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轉中,於放流口(DO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9.4(限值:6~9)、懸浮固體65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348mg/L(限值:100mg/L)、鋅26.6mg/L(限值:5.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8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第3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三六五巷九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一段365巷9之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