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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3-070016
- 處分日期
- 2014/07/19
- 違規日期
- 2014/02/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9月10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103年2月13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用藥量之紀錄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另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9月10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辦理許可變更,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仁里村永坡路一段一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埔心鄉仁里村永坡路一段一五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