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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傳畜牧場

文號
30-100-050012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1/05/20
違規日期
2011/03/3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29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1項次8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一三二之一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一三二之四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一三二之七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132-1、132-4、132-7等3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