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峯保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0004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0/17
違規日期
2018/10/0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1第2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2日派員至本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巷7-3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廢鐵,其中有一堆廢鐵(大型鋼管)來源係拆除工程等所產出,惟貴公司未具有再利用機構資格,即從事收受廢鐵再利月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海埔里中華街三二巷二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1巷7-3號
統一編號
2893803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