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開發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1-100015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10/18
- 違規日期
- 2022/08/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灣勢段45地號堆置砂石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經本局於111年8月22日稽查發現,砂石堆放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令堆置場停工及限期於112年1月16日前申請取得許可。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三路八四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灣勢段45地號
- 統一編號
- 5921300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