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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07-02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2/12
- 違規日期
- 2018/01/02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違反地點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進行打樁作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7.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6年12月28日11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2日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9.6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17.6分貝。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一二八號八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81地號等2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