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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20
- 處分日期
- 2019/09/18
- 違規日期
- 2019/07/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竹工二巷1號從事正烷烴化學製造程序(M01),於本年7月30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4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詳如下述),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1.編號:P7A01,流體組成:異辛烷,檢測值:11,538ppm2.編號:P-12B-R,流體組成:正烷烴,檢測值:56,799ppm3.編號:F3-R,流體組成:異辛烷/正戊烷,檢測值:19,638ppm4.編號:V-10-R,流體組成:正戊烷,檢測值:27,819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竹工二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