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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軒揚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8003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08/18
違規日期
2017/03/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洗廢污水未經妥善處理,經由廠內排水管道棄置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三○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錦和路30號
統一編號
1271685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