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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1-060004
- 處分日期
- 2012/06/22
- 違規日期
- 2012/05/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貴公司(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8號)從事紙塑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1年5月2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於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情形下,逕自使用軟式水管將製程廢水經由隔鄰廠房空地排放至雨水溝,並經豐祥大排污染地面水體(新城溪流域),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2規定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整。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附表一規定處環境講習2小時。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二四四巷六弄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一路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