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2-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9/06
- 違規日期
- 2021/11/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行為時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53號),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經查發現有接受(**企業有限公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三段三○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淡水區後洲子15之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