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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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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1/03
- 違規日期
- 2024/04/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林口二廠執行現場督察,經該廠代表人說明,發現產出格外品Q料為不符規格之聚酯色絲產品之表面抽除物或經割斷之成品,未能作為原生產目的之成品販售,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所稱之廢棄物範疇,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聚酯纖維製造程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水管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大科里南林路1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