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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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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違規日期
- 2021/12/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現場由貴公司人員陪同,發現貴公司三廠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並無設置災害防止設備,且貯存之C-0105、C-0149、C-0169、C-0399未依危害特性分類貯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條件:以網路傳輸方式完成申報。限改日期:111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第11條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4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環工路六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