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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文號
41-104-11002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5/11/02
違規日期
2015/07/24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3,6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9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南區南鞍段56、57、57-1、58-5地號
統一編號
367246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