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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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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68
- 處分日期
- 2024/07/30
- 違規日期
- 2023/11/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17日執行稽查,經勾稽111年8月至112年7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有機性污泥(D-0901)未清運已達1年,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清運頻率(每12月至少清運1次)不符,是貴商行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將軍區巷埔里和巷四八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將軍區巷埔里和巷四八之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