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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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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1/20
- 違規日期
- 2024/1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承攬之「金海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為統包或單獨承攬之工程為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興建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者,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開工,前述情形經查屬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應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土庫鎮馬光路一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32-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