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120019
- 處分日期
- 2024/12/13
- 違規日期
- 2024/10/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3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稽查時作業中,查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其他洗滌、吸收塔(器)(A202及A209)無洗滌液致無法確認數值進行紀錄以及原料羽毛未堆置於X001堆置場且未依照許可內容採行帆布覆蓋,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限屆滿前提報其他洗滌、吸收塔(器)(A202及A209)流量計正常運作佐證資料及堆置場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工業西一路三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31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