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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3/04/13
- 違規日期
- 2023/01/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建安里洪圳路230號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公司之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查獲廢水調整槽(T01-1)至冷卻塔(T01-2-1、T01-2-2及T01-2-3)間增設2座過濾桶,以及緩衝槽2(T01-5)至冷熱交換機(T01-6-1及T01-6-2)間增設4座過濾桶未有登載於許可證內,以上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洪圳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洪圳路2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