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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54
- 處分日期
- 2017/07/24
- 違規日期
- 2017/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煤加熱程序(含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6)」操作許可證。3.稽查時會同廠方人員至廠內勘查,該廠污染源燃煤鍋爐(E602)作業中,惟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A605)流率為100 L/min (許可範圍 420~540 L/min),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與許可不符。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605)洗滌液流率為100 L/min,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420~540 L/min)。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里南竹路二段三三七、三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二段337、33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