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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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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車勤服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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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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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2-110001
- 處分日期
- 2023/11/01
- 違規日期
- 2023/10/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3日至貴部稽查,現場發現廚房油脂截留設備係委託証瀚科技有限公司代為維護保養,期間清理油槽產生之廢棄物(浮除物、沉澱物)未委託合格之清除機構,已違反「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 6 條第3項:「家戶或其他產生源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併同法第50條處新臺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02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二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東新街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