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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龍商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9-07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03
違規日期
2020/04/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鱔魚屠宰加工作業,其宰殺清洗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後方排水溝,並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再查,貴公司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五福一路五五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同路大榮巷67號
統一編號
532316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