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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7/05/09
- 違規日期
- 2016/12/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追查廢棄物流向乙案,發現貴公司領有新竹市環保局核發之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5竹市廢清字第0004號),並與華貿電機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廢棄物委託代清理契約書,惟收受之廢樹脂空桶板車暫存於北大車體,與許可證未有登載設有貯存場或轉運站之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明湖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番湖段57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