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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50052
- 處分日期
- 2019/05/21
- 違規日期
- 2019/03/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22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廢鋁渣(D-1201)委託地下工廠(本市湖內區中山路二段7-3號)之雇主陳○○及受僱人許○○非法處理,以物理方式(破碎分選)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化學處理」、「掩埋處理」、「通案再利用」、「廠內再利用」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法第52條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條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社西里大仁路八八三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883巷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