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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文號
41-113-110475
裁罰機關
桃園市政府環
處分日期
2024/11/21
違規日期
2024/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雜草叢生,超過一公尺以上未為修剪,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頒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份。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1197巷口(吉祥段574地號)
統一編號
0373240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