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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哲源畜牧場

文號
30-111-020009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2/18
違規日期
2022/01/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罰鍰金額
NT$7,7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9日派員至台端所屬畜牧場查察,稽查時發現貴場廢棄物處理堆置場之污泥漫流至場外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埔南村外埔一二九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口湖鄉埔南村外埔一二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