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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0002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0/28
違規日期
2019/08/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16,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8月2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大營廠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作業環境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一之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大營里大營二號D棟
統一編號
1278195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