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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2/26
- 違規日期
- 2018/0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新港廠於106年11月30日產出一批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3.48公噸,委由「綠大地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清除至「水美工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處理(聯單單號Q710025410605122),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54日(107年1月23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新港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本局報備,後雖於107年1月23日(已逾35日)函報本局,上述情事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105.12.27修正) 」第4點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村中洋工業區一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中洋村中洋工業區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