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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1/09
- 違規日期
- 2022/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系統勾稽查驗,貴公司承攬「祭祀公業法人嘉義縣吳順記代表法人之管理人:吳甲乙店舖、辦公室、住宅新建工程」,本局於IWR&MS勾稽110年6月至111年6月貴公司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勾稽期間貴公司未於每月月底前,連線申報前月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或營運狀況資料、事業廢棄物產出之種類及描述、數量、再生資源項目、數量等資料。如無產出廢棄物時,亦應連線申報無產出廢棄物狀況;另未於每月五日前連線申報其前月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榮總路五二二巷三號三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榮總路五二二巷三號三樓之二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