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頭城工務段
- 文號
- 41-106-110012
- 裁罰機關
- 宜蘭縣
- 處分日期
- 2017/11/14
- 違規日期
- 2017/09/16
- 違反法條
- 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管省道台二線154至159.5公里沿線散布垃圾之情事,並通知貴段包商清理在案;惟後經該局於106年9月19日派員複查,仍未改善,核已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將依同條例第5條第2項裁處。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3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宜蘭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一段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五結鄉省道台二線154至159.5公里沿線
- 統一編號
- 4200290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