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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1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違規日期
- 2018/08/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係從事金屬粉末冶金製造,製程為原料(金屬粉)經混拌、射料、脫脂、真空燒結後即為成品,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4批粉末冶金程序之管制範疇,惟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粉末冶金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3月20日前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蘆竹路一八○巷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蘆竹路一八○巷六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