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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16
- 處分日期
- 2024/02/21
- 違規日期
- 2024/02/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2月4日7時48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後庄巷5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之污染源-熔鐵爐(E001)正進行金屬熔融操作,現場雖有設置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袋式集塵器(A001)及旋風集塵器(A002),惟稽查時未完全有效收集處理粒狀污染物,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六八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後庄巷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