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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26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違規日期
- 2019/1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08年10月18日向本局提送廢(污)水pH值小於6.0(D-1505)、廢塑膠容器(R-0202)及廢紙容器(R-0603)處置計畫書,經本局108年11月11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所提供之地磅紀錄單,上開廢棄物已移至呈泓興業有限公司(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及嶺蓁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惟貴事業所提送之處置計畫書並未取得本局核准即逕自進行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勢里南東路四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勢里南東路四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