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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欣牧場

文號
20-113-070020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07/29
違規日期
2024/05/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9日派員前往貴牧場稽查,稽查時於貴牧場周界外聞有豬隻排泄物異味,現場經聯繫貴牧場人員表示已外出不在場內無法會同,本局遂於貴牧場周界並排除其他附近污染源干擾並具代表性下風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所公告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取試樣氣體1袋,按異味官能測定結果之檢驗值為55(標準值為5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八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潭頂里三二三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潭頂里323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