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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0-050022
 
            
            
            
                
- 處分日期
 
                - 2021/05/28
 
            
            
                
- 違規日期
 
                - 2021/03/0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0年1月25日於本市後壁區新營地磅站北上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83年9月出廠(第2期車)的J*-685號營業大貨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3月5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3月4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岡山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楠陽路一一三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州路19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