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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勝牧場

文號
40-109-110010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12/02
違規日期
2020/10/1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從事禽畜糞(R-0104)及植物性廢渣(R-0120)再利用作業,經查現場禽畜糞及植物性廢渣採露天曝曬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林子尾段一三三地號,林子尾段一三三之四地號,林子尾段一三三之五地號,林子尾段一三四地號,林子尾段一二八之一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民雄鄉秀林村林子尾四五號、秀林村四五之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