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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099-12001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12/16
違規日期
2010/11/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1月22日。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裁處最低額新台幣10﹐000元整罰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村經建路8號
統一編號
0706690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