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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90012
 
            
            
            
                
- 處分日期
 
                - 2019/09/14
 
            
            
                
- 違規日期
 
                - 2019/05/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並於108年5月2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院竹東分院(管制編號:J5801279)將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堆置於鐵皮屋內貯存於上述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至善路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