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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勳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6-010002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1/11
違規日期
2017/01/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桃園市政府於105年8月17日府環事字第1050200475號函核發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申請序號:HB1041116B01、同意書號碼:EPHHB151116010),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略以:「...其進行廢棄物輸入輸出相關作業時,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書件及許可文件內容辦理...」,經查貴公司於105年12月2日輸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聯單編號H510039810590005,其產源未包含在該許可審查通過之受託事業機構資料清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新貴里五鄰快速路三段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新貴里快速路三段九○號
統一編號
1638541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