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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7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7/21
- 違規日期
- 2023/05/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領有新竹市政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新竹市廢○清字第○○○號),清除車輛車號為○○○-○○○,依據民眾112年○○月○○日提供之影像紀錄,該清除車輛當日下午2點21分於湖口鄉工業一路排放廢水於路邊溝渠,污染環境,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中隘里中華路六段六八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工業一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