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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庵原農藥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工廠
- 文號
- 34-109-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6/29
- 違規日期
- 2020/05/25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本日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廠家查核,對象台灣庵原農藥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工廠。二、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該工廠查察,稽查時該廠毒性化學物質乙腈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109年4月7日,已逾核准期限現場亦發現有使用該類毒性化學物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可,冰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本局依法告發。三、本局亦於當日告知該廠負責人代表,未取得相關核可文件前,切勿使用該向毒化物,並於15日內提送相關資料,經審查核可取得相關核可文件,方可運作。四、本案與負責人代表 魏幸○○確認無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過溪一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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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